我市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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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左珊珊)马上就要开学了,孩子学费怎么交?2月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2017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并无变化,继续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与教科书费用。
根据规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1000元/生/期和800元/生/期。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除这三项收费,幼儿园不得再向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执行的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550元/生/月,住宿费20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保教费480元/生/月,住宿费180元/生/月;县级示范园380元/生/月,住宿费120元/生/月;简易园保教费100元/生/月。
市发改委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科长李春喜提醒,中小学教辅材料严格实行“一科一辅”政策,各区县(市)和学校不得统一强制征订,各科目教辅不得重复征订,也不得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有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同时,各学校应在醒目位置搞好收费的应缴部分和自愿部分的长期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市民如遭遇乱收费,可随时拨打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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