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氛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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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左珊珊 通讯员 周启华 姚铮)随着中元节临近,祭祀的市民越来越多。近段时间,市城管委办公室、区城管局、资江联管办以及安监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禁止燃放、销售烟花鞭炮的规定,劝导市民文明祭祀。
“城区不能燃放鞭炮,谢谢您的配合!”8月11日,资江联管办主任王太华率队员在资江沿线劝导市民。他告诉记者,资江联管办前期已在资江两岸人流集中区树立了60多块禁放提示牌。从8月8日开始,全员出动,每天16时至20时到资江两岸与区城管、公安、办事处(园)、社区人员等一起巡查宣传,向市民强调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对前来“烧包”的市民,耐心劝导。“由于前期宣传工作扎实,许多市民都自觉不带鞭炮。”王太华说,绝大多数市民服从劝导,并自觉避开绿地带走垃圾。
同时,各区城管局以及相关市直单位也迅速行动,高效展开禁放宣传工作。三区城管局共组织了14辆宣传车辆,在大街小巷开展流动宣传;资阳区城管局印制禁放宣传资料10000份,与街道工作人员入户发放;中心城区各街道、社区共设置了禁放宣传牌120余块,更新禁放宣传栏71块,悬挂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禁放标语90余条;市教育局通过家校通平台将禁放知识发送给家长;市工商局、市人防办安排部署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公益宣传;市房管局要求物业小区制作了禁放宣传牌或更新宣传栏等。
据悉,市区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零时至次年正月十五日二十四时为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外,其余时间,未经政府批准,任何个人、单位或团体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非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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